
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普通来自文物
- 中文名称 一般文物
- 定义 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文物
相关信息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2001年第19号令)规定:文物藏品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二级文物;具有比较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三级文物。
定级标准
(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二)具有来自一定价值的民族、民俗文物;
(三)反映某一历史事换所风其件、历史人物,具有一定价值的文360百科物;
(四)具国用书尔续美爱起有一定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生产、生活用具等;
(六)具有一定价值的历代艺术品、工艺品等;
(七)山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字贵担标价值的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