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收来自汇票又称 "托收结算方式",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之一,债权人为向国外顾检据改收玉沿债务人收取款360百科项而向其开发汇票,委托银行代收的结算方式。债权人办理托收汇票时,要开发一份国外债务人为付款人的标题怀汇票,然后把汇票以及其他单据交给当地银我区题烧工行,再由当地银行寄往债务人所在奏美改夜地银行。最后由债务人所在地银行向债务人收取款项,寄给债权人所在地银行转交给债权人。一笔托收汇票结算业务通常有4个当事人,即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技胜收银行和付款人。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方收款的人称委托人;接受委托,转托国外银行代款项的银行称托收银行;接受托收银行的委托向付款方收款的银行称代收银行;代收银行收款对象为付款人。目前,西方商业银行办理托收汇搞住仅希粮审左票国际结算业务分两大类:一类为光票托收; 另一类为跟单托收。光票托收是指委托人开立的汇票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是指委托人将附有货运单据苦的汇票送交托收银行代收换既答款项的一种托收方式。由于此种方法对委托人的利益具有保证作用,所以跟单托收使用最为广泛。
- 中文名称 托收汇票
- 类型 汇票
- 领域 经济
- 相关学科 金融学
汇票定义
汇票属于资金单据,它可以代替货币进行转让或流通。因此,汇票是一种很重要的有价证券。为了防止丢失,一般汇票都有两张正本,即First Exchange和故约统费Second Exchan审肥附般查企升ge。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两张正本汇票具有同等效力,但付款人付一不付二,付二不付一,先到先付,后到无效。银行在寄送单据时,一般也要将两张息督面棉间石正本汇票分为两个邮次向国外寄发,以防在邮程中丢失。
相关要点
跟单信用证项下汇来自票缮制的基本要点
1.出票条款(Drawn under)
汇票上的出票条款也就是开具汇票的根据。跟单信用证项下汇票必须有出票条款,说明与某银行某日期开出的某号信用证的关正推级球满系,包含三个内容:开证行完整名称、信用证号和开证日期。这三个内容应计正确填入汇票相应的空格内:Drawn under(填开证行名称)、L/C No.(填信用证号)、dated(填开证日期)。当采用假远期信用证汇票时,出票条款除了填写上面三个内容外,还需要注明年息。
2.号码(NO.)
跑击 此栏填写商业发票的号码,实际业务中一般留空不填。
3.汇票金额
360百科 汇票金额小写,由货币符号和以并额升蒸见货硫计凯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USD300.00。
除烈十工田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汇票金额所使用的货币必须与信用证规定和发票所使用的货币一致。在正常情况下,汇票金额应为发票金额的100%,但以不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高金额为限。如信用证规定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百分之几,例如98%,那么发票金额应为100%,汇票金额为98%,其差额2%一般为应付的佣金。
4.出票日期
汇票的出票日期一般填交单日,该日期不能门季今阻备料早于提单单据的签发期,信用证项下同时不能迟于信用证有效期评体岩记或《UCP600》规执束致对赶耐亚定的交单限期。
我国《票据形普朝法》规定,汇票应当记载出票日期,否则汇票无效。实务中,汇票的出票日期一般由银行填写,出口企业不填。
5.付款期限(Tenor)
付款期限,是汇票的重要项目,凡没有列明付款期限的汇票,根据票据法应认为无效。在缮制汇票付款期限时,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填写。按照不同的付款期限,一般可采用下列方式缮制:
(1)即期付款,在汇票上的付款期限处,加打"﹡"或"-",如AT﹡﹡﹡SIGHT,AT一一SIGHT。
(2)远期付款,在汇票上的付款期限处,加打远期天数犯接放急错移副病宁演基和起算期,如AT 30 D掉AYS AFTER SI著怀校财也买独满燃GHT(见票后30天付款),9职仅入西担候轻0 DAYS AFTER B/L DATE(提单签发后90天付款),在汇票空白处应注明提单的具体日期。
(3)定期付款,则应填上将来具体的付款到期日,如At 10 Dec.2008 fixed,并将汇票上的"Sight"划去。
6.受款人(Payee)
受款人又称收款人,是汇票的抬头人,是出票人所指定的接受票款的当事人。在国际票据市场上,船难护汇票的抬头人通常有如良效评气编的消条变下3种写法:
(1)指示式抬头:指在受款人栏目中填写"付给×××人的指定人"(Pay to the order of×××)。这种类型是最普遍使用的一种。
(2)限制性抬头:指在受款人栏目中填写"仅付给×××人"(Pay to ××× only)或"限付给×××人,不许转让"(Pay to ××× only not transferable)。
(3)持票人抬头:指在受款人栏目中填写"付给持票人"(Pay to bearer)。
在外贸实务中,汇票的受款人一般都是以银行指示为抬头。信用证项下汇票的受款人,如信用证没有特别规定,汇票的受款人均应填写议付行。
7.大写金额(the sum of)
用文字表示并在文字金额后面加上"ONLY"("整"),防止涂改。
大写金额应与上面的小写金额以及所使用的货币一致。如果大写与小写不符,议付行不予接受。
8.付款人及付款地点(To…)
汇票的付款人(Payer)即汇票的受票人(Drawee),在汇票中表示为"此致……"(to…)。凡是要求开立汇票的信用证,证内一般都指定了付款人,若信用证没有指定付款人,依惯例,制票时以开证行为付款人。如果出现了以信用证申请人为汇票付款人的汇票,银行则视其为附加单据,而不是汇票。
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汇票上的付款人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例如:信用证规定:"Drawn on applicant",则汇票是以开证申请人为付款人;如果信用证规定:"Drawn on us"或"Drawn on ××× Bank",则该汇票是以开证行或付款行等为付款人。
9.出票人(Drawer)及出票地点
出票人(Drawer)即签发汇票的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卖方(信用证的受益人)。
必须注意,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汇票出票人应为信用证指定的受益人。
跟单托收项下汇票缮制的基本要点
1.付款期限(Tenor)
(1)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在本栏填写"D/P at sight",即在"At"和"Sight"之间连续打三个"*"然后在"At Sight"前加"D/P";
(2)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在"D/P at"与"days after sight"之间填入付款的天数,例如:D/P at 90 days after sight;
(3)承兑交单(D/A),在"At"与"Sight"之间填入付款的天数,例如:"D/A at 45 days after sight"。
2.受款人(Payee)
在实际业务中,托收项下汇票的受款人一般使用指示抬头,即以托收行指示方式为受款人,例如:"Pay to the order of ××× Bank"。
3.出票条款(Drawn under)
托收项下的出票条款一般要求列出为某某号合同项下装运多少数量的某商品办理托收,即"Drawn under Contract NO.…against shipment of…(quantity)of…(Commodity)for collection"。例如:Drawn under Contact No.MNS606 against shipment of class-ware for collection.
4.付款人(Drawee)
托收项下的付款人,即合同的买方,可根据合同的买方名称、地址填入,以备持票人查找、提示。根据《托收统一规则》规定:托收指示书应列明付款人或提示所在地的完整地址,代收行对于因所提供的地址不完整或不准确而引起的任何延误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