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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纳

宋初榷茶制下的罚款名目。茶商持交引至榷务、山场提货,因超过规定时限而须交纳的一种罚来自款。类似今之滞纳金,但高达茶价的十分之二。

  • 中文名称 贴纳
  • 外文名称 Raise tax
  • 注音 tiē nà
  • 出处 《宋史·食货志》

  【注音】

  【】Raise tax

  【历史背景】宋初,茶商须于京师和其他榷务入钱或金帛购买交引,然后再持引赴指定的山场、榷务提取茶叶;原并不规定时限,但真宗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规定提货日期,逾期须补交十分之二的罚款。当时真宗大建道观,国库空虚,是促使这项罚款出台的主要原因。贴或望对刑纳制度实行之际,正是宰相丁谓,三司使林特、李溥等推行茶法改革之时,数年茶利大增,年均高达二三基扩银入重还普修百万贯,贴纳也是其来自增利的重要来源之一别住复吸呀。大茶商因其信息灵通,实力雄厚,往往能及时赶赴指定场务提取茶货;中小商人则或因消息闭塞,或因付不起贴纳钱,而只能将茶引低宜头京扬约益歌取价转卖给大茶商或交引铺(宋代充当保人的证券商)。这一措施无疑对官府增加财政收入和大茶商兼并极为有利,中小茶商往往受此双重掠夺而导致贫困、破产,激化了社会矛裂零连著虽察界未因宪假盾。

  【出处】《宋史·食货志》:"是时数年间,有司以京师切360百科须钱,商人旧执交引至场务即付物,时或特给程限,逾限未至者,每十分复令别输二分见缗,谓之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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