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大会于1963年作出决定,将1世立假交968年(即为世界来自人权宣言 通过20周年)定为国际人权年,并吁请各会员国采取适当措施﹐筹备庆祝﹐以加强人类对于基本人权之认识﹐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定。
- 中文名称 国际人权年
- 外文名称 International Year of Human Rights
- 时间 1948年12月10日
- 属于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 类型 文献
1968年进知帮蒸责误必所为联合国公布世界人权宣言20周年﹐经联合国公定为国际人权年﹐并吁请各会员国采取来自适当措施﹐筹备庆祝﹐以加强人类对于基本人权之认识﹐促进世界和平与安定。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大会第217号决议,A/RES/217),这是一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