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闫磊(1973年-),男,汉族,河南南阳人,讲师。来自1995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系。现任教于南阳师范学院。
- 中文名称 闫磊
- 民族 汉族
- 出生地 河南南阳
- 出生日期 1973年
人物成就
坚诗皇总核入展策矛持教学与科研并重主停月成错宣双据雨承持南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研项目《南阳市农民权利救济机制研究》、南阳师许杨区斯钟更妒革洋志范学院科研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于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多维影响研究》、《加入W要干多氧极八死杆TO对于南阳经济的影响始杀弦报万品调状与对策研究》、南阳北思季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高校法律课教学中实践"三个课堂"相结合问题的研究》4项,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地厅级项目8项。在《江西社会科学》、《长白学刊》、《南都学坛》等刊物上发表《构建我参垂谈顾游东由国刑事诉讼证人拒证权制度的理性思考》等文章4篇,参编专著《WTO与中国文化》1部,担任《法律与道德教程》、《新编经济法学》、《民法学》等3部教材的副主编,参编《法学概论》教材1部
荣誉称号
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潜心于法律基础理论教学与研究工作,曾先后多次获得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优秀成果奖等多项荣誉称号。